本標準規(guī)定了兩種測定顏色的方法。本標準測定經15 min澄清后樣品的顏色。pH值對顏色有較大影響,在測定顏色時應同時測定pH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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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適用范圍
本方法適用于清潔水、輕度污染并略帶黃色調的水,比較清潔的地面水、地下水和飲用水等。
1.2 ?分析原理
用氯鉑酸鉀和氯化鈷配制顏色標準溶液,與被測樣品進行目視比較,以測定樣品的顏色強度,即色度。樣品的色度以與之相當的的色度標準溶液的度值表示。
1.3 ?試劑和儀器
1.3.1 試劑
除另有說明外,測定中僅使用光學純水及分析純試劑。
(1)光學純水:將0.2μm濾膜(細菌學研究中所采用的)在100mL蒸餾水或去離子水中浸泡1h,用它過濾250mL蒸餾水或去離子水,棄去最初的250mL,以后用這種水配制全部標準溶液并作為稀釋水。
(2)色度標準貯備液,相當于500度:將1.245g±0.001g六氯鉑(Ⅳ)酸鉀及1.000g±0.001g六水氯化鈷(Ⅱ)溶解于約500mL水中,加100±1mL濃鹽酸(ρ=1.18g/mL并在1000mL的容量瓶內用水稀釋至標線。
將溶液放在密封的玻璃瓶中,存放在暗處,溫度不能超過30℃。本溶液至少能穩(wěn)定六個月。
(3)色度標準溶液:在一組250mL的容量瓶中,用移液管分別加入2.50,5.00,7.50,10.00,12.50,15.00,17.50,20.00,30.00及35.00mL儲備液,并用水稀釋至標線。溶液色度分別為:5,10,15,20,25,30,35,40,50,60和70度。
溶液放在嚴密蓋好的玻璃瓶中,存放于暗處,溫度不能超過30℃。這些溶液至少可穩(wěn)定一個月。
1.3.2 儀器
(1)具塞比色管,50mL。規(guī)格一致,光學透明玻璃底部無陰影。
(2)PH計,精度±0.1PH單位。
(3)容量瓶,250mL。
1.4 ?分析步驟
1.4.1 試樣
將樣品倒入250mL(或更大)量筒中,靜置15min,傾取上層液體作為試樣進行測定。
1.4.2 ?測定
將一組具塞比色管(50mL)用色度標準溶液充至標線。將另一組具塞比色管用試樣充至標線。
將具塞比色管放在白色表面上,比色管與該表面應呈合適的角度,使光線被反射自具塞比色管底部向上通過液柱。
垂直向下觀察液柱,找出與試樣色度最接近的標準溶液。
如色度≥70度,用光學純水將試樣適當稀釋后,使色度落入標準溶液范圍之中再行測定。
另取試樣測定PH值。
1.5 ?分析結果
以色度的標準單位報告與試樣最接近的標準溶液的值,在(0~40)度(不包括40度)的范圍內,準確到5度。(40~70)度范圍內,準確到10度。
在報告樣品色度的同時,報告PH值。
稀釋過的樣品色度(A0),以度計,用下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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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V1 --樣品稀釋后的體積,mL;
V2 --樣品稀釋前的體積,mL;
A1 --稀釋樣品色度的觀察值,度。
1.6 ?注意事項
1.6.1 所有與樣品接觸的玻璃器皿都要用鹽酸或表面活性溶液加以清洗,最后用蒸餾水或去離子水洗凈、瀝干。
1.6.2 將樣品采集在容積至少為1000mL的玻璃瓶中,在采樣后要盡早進行測定。如果必須貯存,則將樣品貯于暗處。在有些情況下還要避免樣品與空氣接觸。同時要避免溫度的變化。
1.7 ?附注: 本標準與GB 11903-89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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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適用范圍
本方法適用于污染較嚴重的地面水和工業(yè)廢水。
2.2 ?分析原理
將樣品用光學純水稀釋至用目視比較與光學純水相比剛好看不見顏色時的稀釋倍數作為表達顏色的強度,單位為倍。
同時用目視觀察樣品,檢驗顏色性質:顏色的深淺(無色,淺色或深色),色調(紅、橙、黃、綠、藍、和紫色等),如果可能包括樣品的透明度(透明、混濁或不透明)。用文字予以描述。
結果以稀釋倍數值和文字描述相結合表達。 ??
2.3 ?試劑和儀器
2.3.1 試劑
除另有說明外,測定中僅使用光學純水及分析純試劑。
光學純水: 同甲法。
2.3.2 儀器
(1)具塞比色管,50mL。規(guī)格一致,光學透明玻璃底部無陰影。
(2)PH計,精度±0.1PH單位。
2.4 ?分析步驟
2.4.1 試樣
將樣品倒入250mL(或更大)量筒中,靜置15min,傾取上層液體作為試樣進行測定。
2.4.2 測定
分別取試樣和光學純水于具塞比色管(50mL)中,充至標線。將具塞比色管放在白色表面上,具塞比色管與該表面應呈合適的角度,使光線被反射自具塞比色管底部向上通過液柱。垂直向下觀察液柱,比較樣品和光學純水,描述樣品呈現(xiàn)的色度和色調,如果可能包括透明度。
將試樣用光學純水逐級稀釋成不同倍數,分別置于具塞比色管并充至標線。將具塞比色管放在白色表面上,用上述相同的方法與光學純水進行比較。將試樣稀釋至剛好與光學純水無法區(qū)別為止,記下此時的稀釋倍數值。
稀釋的方法:試樣的色度在50倍以上時,用移液管計量吸取試料于容量瓶中,用光學純水稀至標線,每次取大的稀釋比,使稀釋后色度在50倍之內。
試樣的色度在50倍以下時,在具塞比色管中取試樣25mL,用光學純水稀至標線,每次稀釋倍數為2。
試樣或試樣經稀釋至色度很低時,應自具塞比色管倒至量筒適量試樣并計量,然后用光學純水稀至標線,每次稀釋倍數小于2。記下各次稀釋倍數值。
另取試料測定PH值。
2.5 ?分析結果
將逐級稀釋的各次倍數相乘,所得之積取整數值,以此表達樣品的色度。同時用文字描述樣品的顏色深淺、色調,如果可能,包括透明度。在報告樣品色度的同時,報告pH值。
2.6 ?注意事項
2.6.1 所有與樣品接觸的玻璃器皿都要用鹽酸或表面活性溶液加以清洗,最后用蒸餾水或去離子水洗凈、瀝干。
2.6.2 將樣品采集在容積至少為1000mL的玻璃瓶中,在采樣后要盡早進行測定。如果必須貯存,則將樣品貯于暗處。在有些情況下還要避免樣品與空氣接觸。同時要避免溫度的變化。